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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办理

发布时间: 2017-08-21 16:38:1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56号)。
[范围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
[办事程序]
1、单位申报;
2、主管部门审核;
3、工资福利处经办人办理工资核增手续,下达《增加(核减)工资基金计划审批表》(彩表),登记《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所需材料]
1、试用期(见习期、初期)现实表现材料;
2、市级组织、人事部门转正批复(机关公务员提供);
3、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4、聘用岗位(任命职务)材料(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提供);
5、工资软件数据;
6、新录用(聘用)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表或工人(合同制工人)确定工资审批表(一份)和新录用(聘用)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花名册表或工人(合同制工人)确定工资审批花名册表(一式四份);
7、津贴变动花名册(一式四份、机关及参公单位用);
8、增加(核减)工资基金计划审批表(彩表)、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法定工作日全天受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884298;
2、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北七楼7093房 (www.sb488.com工资福利处);
3、监督电话:8388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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