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新区)委组织部(党群部)、人社局:
为大力培养我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助推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目标的实现,按照《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332”工程实施办法》(洪人社发〔2013〕308号)的要求,今年将选拔一批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按成长型和初创型两类进行为期三年的创业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人选条件
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在农村创业发展和强村富民的志向,富有社会责任感,愿意用技术专长指导和帮助周边农民发展致富,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
(二)在发展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领域具有被社会公认的一技之长,拥有创业人才团队,能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10人以上,带动农户20户以上,年销售额已达到30万元以上,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发展潜力。
(三)已在农村创业发展,是农业产业化或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创办人(法人)。
(四)积极投身扶贫攻坚行动,在扶贫攻坚一线发挥排头兵作用。
2015年以前(含2015年)已列为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且在培养周期期满考核被评为优秀或良好档次的可以再次申报。尚在培养周期内的2016年以后(含2016年)已列入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的不得申报。
二、培养方式与目标
(一)培养方式
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可获得创业资金资助。在一个培养周期内(三年,即2018-2020年),成长型每名人选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初创型每名人选可一次性获得6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
(二)培养目标
经过一个周期的创业培养,使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较之培养前,其特殊专长得到充分发挥,技术和管理取得明显进步,农村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基本达到年销售额增长80%以上,农村人才培养数和带动农户数增长一倍。
三、培养人选选拔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按照申报指标对辖区农村特殊专长人才进行推荐,推荐人选须填写《2018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村、乡(镇)同意盖章后报县区人社局,县区人社局在征求县区人才办意见后,再将材料汇总报市人社局。
(二)专家评审
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公示
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在南昌党建网、市人社局网站和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公示结果初步将考察人选分为成长型、初创型两类。
(四)人选确定
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按分类初定后,由市人社局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程序及推荐指标分配认真组织推荐。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关佐证材料(A4纸复印胶装并由县区人社局审验盖章)。
2.《2018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各县区人社局填写,经县区人才办同意并盖章后报送)。
所有材料均要求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手工填写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将完整的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
联系人:彭名卉 联系电话:83884281
附件:1.2018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推荐指标分配表
2.2018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申请表
3.2018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www.sb488.com
2018年4月16日
【附 件】:
1. 附件1:2018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推荐指标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