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湖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青山湖区城管委运管所所长唐强“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唐强利用保管单位公务油卡职务之便,先后8次为其私车加油,侵吞公务油卡金额共计2049.97元。2018年5月,经青山湖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财政。
青山湖区城管委公路管理站副站长李仑“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6年1月至12月,李仑利用保管单位公务油卡职务之便,先后34次为其私车加油,侵吞公务油卡金额共计8170.19元。2018年5月,经青山湖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财政。(青山湖区纪委监委 罗伟、黄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