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永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蔡永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且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将国有资产转入私人公司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蔡永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蔡永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蔡永建简历
蔡永建,男,汉族,江西省临川区人,196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11 历任油化厂厂长、党委书记;
2004.07 历任油化厂协调工作小组组长,其中2005年4月兼任江西第二造纸厂厂长、江西特种纸业公司董事长、南昌味精厂厂长;
2008.05 历任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党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油化厂协调工作小组组长、江西第二造纸厂厂长、江西特种纸业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17.12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