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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就业服务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8-03-06 12:23:41   来源: 作者: 市就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服务对象
  成功输送毕业5年以内(含5年)青年大学生(与园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文件依据
  《关于鼓励支持青年大学生工业园区就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7〕38号)等有关规定。
  (三)办理条件
  自2017年9月1日起,为我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昌东工业园、新建长堎工业园、安义工业园、昌南工业园、进贤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成功输送毕业5年以内(含5年)青年大学生(与园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办理流程
  1、人力资源机构向所在县区提交申请——2、县区就业局初审——3、报市就业处复审——4、补贴发放——5、材料归档
  (五)申请材料
  1、《青年大学生工业园区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青年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
  4、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等。
  (六)办理时限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补贴按季度申请。
  (七)责任单位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人力资源开发科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791-87697879

【附 件】:

   1. 南昌市青年大学生工业园区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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