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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校企合作基地认定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8-03-06 12:17:57   来源: 作者: 市就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服务对象
  南昌市各大高校和企业。
  (二)办理依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3〕18号)
  (三)办理条件
  申请加入南昌市校企合作发展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愿加入南昌市校企合作发展协会的意愿;
  2、拥护南昌市校企合作发展协会章程;
  3、自愿履行或承担章程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四)办理流程
  1、提交自愿加入南昌市校企合作协会的申请书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经南昌市校企合作发展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并征得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取得理事会的成员资格;
  3、颁发南昌市校企合作发展协会成员证书。
  (五)申请材料
  1、《南昌市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申报表》;
  2、《南昌市校企合作发展协会加入申请表》;
  3、《南昌市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政策扶持申请表》;
  4、《南昌市校企合作协议书》。
  (六)申请时限
  校企合作发展协会常务理事会不定期召开。
  (七)责任单位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培训就业指导科
  联系人:彭晶晶   联系电话:0791-87697881

【附 件】:

   1. 南昌市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2. 南昌市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政策扶持申请表.xlsx

   3. 南昌市校企合作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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