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56号)。
[范围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调出、解聘、取消录用、辞职、辞退及开除的人员。
[办事程序]
工资福利处经办人直接办理工资核减手续,下达《增加(核减)工资基金计划审批表》(彩表),登记《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下发审批后的工资软件数据。
[所需材料]
1、调动通知、取消录用批复书或解聘通知书、辞职申请及批复、辞退或开除文件;工资介绍信;
2、《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出)人员编制、工资基金审核表》、(编制部门办理下编手续);
3、《增加(核减)工资基金计划审批表》(彩表)、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法定工作日全天受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884298;
2、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北七楼7093房 (www.sb488.com工资福利处);
3、监督电话:8388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