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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发布时间: 2017-08-21 16:28:1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政策依据
1、《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2号);
2、《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南昌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1]5号);
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南昌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198号)。
[范围对象]
南昌市直事业单位。
[办事程序]
1、单位申报;
2、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工资福利处经办人初审;
4、处长复审;
5、征求市财政局意见;
6、分管局长审核;
7、局长审批;
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市直XX事业单位在职人员XXXX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汇总审核表》。
[所需材料]
1、填报《市直XX事业单位XXXX年绩效工资总量审核汇总申报表》、《市直XX事业单位在职人员XXXX年绩效工资总量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2、申报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
[办理时限]
1、法定期限:无;
2、承诺期限:按照每年绩效工资总量核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884298;
2、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北七楼7093房 (www.sb488.com工资福利处);
3、监督电话:8388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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