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1、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3]141号);
2、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1991]323号)。
[范围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教授级高级专家
[办事程序]
1、符合延长退休年龄的教授级高级专家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
3、工资福利处经办人初审;
4、处长复审;
5、分管局长审批。
[所需材料]
1、主管部门的专题报告;
2、高级专家承担课题的相关材料;
3、工资软件数据;
4、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四份)。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法定工作日全天受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884298;
2、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北七楼7093房 (www.sb488.com工资福利处);
3、监督电话:8388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