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各类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
[范围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享受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人员
[办事程序]
1、单位申报;
2、主管部门审核;
3、工资福利处经办人办理已实行的津贴(补贴);新增加的津贴(补贴),按经办人初审、处长复审、分管局长审批程序办理。
[所需材料]
1、单位报告(需经主管部门同意);
2、相关申报材料。
[办理时限]
1、已实行的津贴(补贴):法定工作日全天受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2、新增的津贴(补贴):法定工作日全天受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884298
2、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北七楼7093房 (www.sb488.com工资福利处)
3、监督电话:8388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