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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就业生活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8-03-06 11:15:41   来源: 作者: 市就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服务对象
  毕业5年以内(含5年)青年大学生。  
  (二)文件依据
  《关于鼓励支持青年大学生工业园区就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7〕38号)等有关规定。
  (三)办理条件
  自2017年9月1日起,在我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昌东工业园、新建长堎工业园、安义工业园、昌南工业园、进贤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青年大学生给予就业生活补贴。
  (四)办理流程
  1、向所在县区就业局提交申请——2、县区就业局材料初审——3、报市就业处复审——4、发放就业生活补贴——5、材料归档
  (五)申请材料
  1、填写《青年大学生工业园区就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毕业证书》;
  5、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银行账号以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六)办理时限
  就业生活补贴按季度申领审核拨付。
  (七)责任单位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就业管理科
  联系人:市人才     联系电话:0791-86775669

【附 件】:

   1. 南昌市青年大学生工业园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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