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南昌市工业园区企业。
(二)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32号);
2、江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7〕15)号)。
(三)办理条件
1、培训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2、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员工,并在6个月内组织开展培训;
3、培训期限由企业按照岗位实际要求自行确定,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两部分,以实践操作为主,其中理论集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8个课时,每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课时。
(四)办理流程
1、企业提交申请——2、材料初审——3、培训开班——4、完善材料——5、材料复审——6、发放补贴——7、材料归档
(五)申请材料
台帐材料:
1、《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开班申请报告》;
2、《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开班申请表》;
3、《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开班回执》;
4、《课程安排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工资发放表;
8、《巡查情况记录表》;
9、《评估验收表》;
10、培训过程影象资料。
补贴申请材料:
1、《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2、《培训学员花名册》;
3、《评估验收表》;
4、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工资发放表。
(六)申请时限
从受理申请之日起,7-15个工作日内。
(七)责任单位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培训就业指导科
联系人:彭晶晶 联系电话:0791-87697881
南昌市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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